您好,我09年12月購買了一套和平區天津中心公寓,但至今未拿到房產證,請問到底什麼時候能拿到?是否應按合同條款要求開發商賠付違約金?謝謝!
李佳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2月28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