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個單親家庭,但由於離異多年,又在98年下崗,自己帶孩子生活,生活困難不說,兼之孩子正上初中,生活上又是雪上加霜。本盼望40歲了,可以交養老保險了,但由於情況特殊,又被唐家口居委會粗暴對待。我的境況是:由於媽媽是知青,根據政策,我作為長女返了城,成了天津正式戶口。戶籍以投親的方式依附在姥姥的戶口本上。因遇人不賢,96年遭遇了離婚的痛苦。孩子的戶口也落在了我姥姥的戶口本上。由於文化不高,98年下崗以後,我帶著孩子四處打工漂泊生活。2010年6月,為了孩子的前途,有重返天津,讓孩子在28中繼續求學。問題是,我辦40-50社會養老保險,為什麼不把我歸為單親家庭,而就因為我的戶口與我姥姥、舅舅 舅媽 表妹在一個本上了嗎?她們掙得錢不會無緣無故給我一個子,無論她們窮富與否。我們只是親屬,不是直系親屬。因為拉扯孩子生活,房價上漲的速度讓我對房子連望的勇氣也沒有,更別提買了。因為沒有房子,導致了沒有低保。如果能買得起房子,誰還拿低保呀。現在我又為二分之一與四分之三的40-50養老保險困惑著,難道政府 社會看不到這類較為特殊的低勢人群嗎?難道四分之三的社會養老保險的陽光就這麼難照耀到我的身上嗎?
天津市河東區長征路鍋爐廠15排10號。
尊敬的翟和平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區領導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區人社局調查處理。現此問題正在協調之中,待該問題協調落實後,我們將立即給予您回復。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河東區政府辦公室
2011年3月3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區領導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區人社局調查處理。經區人社局調查,您因戶口與居住地不一致造成其認定不能正常辦理,經區人社局多方調查,現已責成唐口街勞動保障中心為其辦理群體認定。
2011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