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您好:《靜海政發[2009] 4 號》文件關於我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確認問題第七條中談到『原戶口在本村的現役士兵、符合復員條件的現役士官和高等院校、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在校生、畢業生(被國家行政、事業單位錄用聘用和已納入城鎮企業職工社會保障體系的人員除外)』請問:『納入城鎮企業職工社會保障體系的人員』是哪種情況的人員?被事業單位錄用的見習生還有資格嗎?
尊敬的『老農』網友: 您好!您的問題已收悉,正在辦理中。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靜海縣人民政府辦公室2011年2月28日
尊敬的『老農』網友: 您好!納入城鎮企業職工社會保障體系的人員需根據本人的具體情況而定,被事業單位錄用的見習人員不再具有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其它相關事宜可直接諮詢縣法制辦,聯系電話:68613255。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靜海縣人民政府辦公室201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