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外地在津人員,性別:女,1976年生人,戶籍是山東省德州市,非農業戶口,我的愛人是天津市居民,本人在個體經營部工作,從未繳納過養老保險。
1.像我這種情況可以在天津市繳納養老保險嗎?如過可以應該怎樣辦理?
2.我和我愛人是2006年登記結婚的,天津市規定登記結婚後10年,我的戶口纔可以過來,到時我已經40歲了,距離女性退休年齡50歲還有10年的時間,那時我還可以在天津市補繳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嗎?
(因為我看到養老保險必須交滿15年纔可以辦理退休,醫療保險是必須繳納20年纔可以享受),
如果可以怎樣纔能辦理?
問題比較復雜,給您添麻煩了!多謝!
姚愛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