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與我老婆於2004年6月在天津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我老婆是外地戶籍,婚後由於工作關系,我們倆個人被公司派到外地常駐,如果想給我老婆辦理落戶天津的手續的話,不知道應該怎樣辦理,有什麼限制及要求,謝謝!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2月28日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根據您的情況,按現行戶口管理規定,夫妻二人均為本科學歷,可按人纔引進家屬政策申報妻子在津落戶。如您有其他疑問,可撥打免費戶政語音服務熱線:4006-110-698進行諮詢。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