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2000年就辦理退休的員工(退休單位已退市),退休前後一直在一外企做會計工作至今,如這外企倒閉的話,我是否也屬拿賠償金人員,這方面的政策或文件能提供給我,謝謝!能給我一詳細回答。
尊敬的網友:
您好!退休人員到用人單位工作,不屬於勞動合同關系,不是勞動合同法規定的人員范圍。沒有相關的政策規定。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