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本人於2010年4月進入廣東好普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地址:天津市河東區大直沽中路108號伯苓大廈A座704,電話:022-27460445,13682068938),入職時公司並未與我簽訂勞動合同,而是強制要求簽訂了一份經濟擔保書,填了入職表後即開始工作。且工作期間公司並未給我上任何社會保險,並了解到天津部門所有員工也未簽訂勞動合同,沒有上社會保險,人數眾多,影響惡劣。自工作以來,我每月基本工資只有600元,遠遠低於天津市所規定的最低工資水平。2010年9月底,我在從客戶處回來時意外摔倒,導致右小腿螺旋形骨折,進行了手術治療。公司給了我15000元的手術補助,但並未做工傷認定,後期治療費用(復查費、診療費、藥物費、愈合後取出鋼板的手術費用)均由我個人承擔。我家在薊縣農村,家裡條件十分困難,自9月份出事以來,已臥病在床五個多月,至今不能正常下地走路,給我帶來了嚴重的身體與心理傷害。目前公司對我的態度是仍是無故的推脫與不理睬,為了維護我的正當權益,希望相關部門給予幫助,為民做主。謝謝!
2010年2月2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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