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曾有房屋2套,一套於2005年拆遷,得補償款4.5萬;另一套公產房於1999年以7萬元價格賣出,現本人與老伴均退休,且名下均無房產,家庭年收入4萬元。請問我們現在還能買經濟適用房、限價房嗎?具體需要哪些手續?謝謝!
王璐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