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尊敬的市領導您好:
我是百合陽光海山南裡的業主 今天去問了問寬帶的事 我們小區只有松江和電信聯合辦的 松江寬帶 2M的140塊錢一個月 太貴了啊 我去網通 東麗寬帶 長城 等別的運營商那裡問過了 這個小區別的寬帶運營商進不去 被松江壟斷了 其他的我們都用不了 只能用松江寬帶 網通現在2M的寬帶包括固話話費纔128一個月 而且大家都知道北方地區還是網通的網絡和服務比較好 東麗廣電寬帶雖然不好 可是纔40塊錢一個月 多便宜啊 松江寬帶服務不好怎麼辦 網絡不好怎麼辦 我們只能任由他們 卻沒選擇的餘地 為什麼松江不給我們選擇的權利 太不公平了 同樣是電信的寬帶別處一樣的也沒有那麼貴 實話實說 買限價房的都不是有錢人 他們這樣高收費 還是壟斷 太不公平了!!!為什麼不給業主選擇的權利
我在網上查了一下 國家對於小區寬帶壟斷問題早在2007年《關於進一步規范住宅小區及商住樓通信管線及通信設施建設的通知》
就有了明確的規定 其中第三條就規定出來了『房地產開發企業、項目管理者不得就接入和使用住宅小區和商住樓內的通信管線等通信設施與電信運營企業簽訂壟斷性協議,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其他電信運營企業的接入和使用,不得限制用戶自由選擇電信業務的權利。』還有《物權法》明確規定,小區配套通信設施屬業主共用設施,所以小區業主是寬帶網絡運營商的最終選擇者和使用者,有權自主選擇。無論是業主委員會、開發商還是物業公司都沒有權利替業主選擇寬帶網絡運營商,這種行為明顯是侵犯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而且 我們的百合陽光那也是國家的保障性住房 不能讓開發商那麼坑我們老百姓!!! 希望市政府能為我們限價房的業主們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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