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現在西安讀書,罹患精神障礙疾病不能繼續學業,休學在家。父母雙雙下崗,月收入1600元,生活費用已入不敷出,孩子的治療費用更是高得無法承受——僅門診藥費每月就得1900元,根本不敢住院治療。現在家庭經濟已陷入困境,一個父母辛辛苦苦培養20多年的學生正在經濟與疾病的雙重壓力下痛苦掙紮,50多歲的父母陷入絕望!請問醫保管理部門能否給孩子補上醫保,為一個家庭帶來重生的希望?
切切盼回復!
注:孩子戶籍在天津塘沽,西安學校那邊說沒有醫保,治療費用不能報銷。
尊敬的網友:
您好!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是按年繳費。您在2011年9月至12月之間辦理參保手續,2012年享受城鄉醫保待遇。2011年城鄉醫保參保期截止2010年12月31日,過期不能辦理參保手續。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