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幫我父親諮詢一下,他是否符合享受每月最低生活保障的條件。我父親一直沒有工作,父母離婚了,我現在已經結婚,離開父親了。他現在每個月零收入,而且之前的住房已經拆遷了,現在一直在外租房住。我想問一下有關部門,像我父親這種情況,可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嗎?
宋娟同志:
您好,關於您諮詢問題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具有本市常住戶口的居民、村民,與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於我市居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的,可以申請低保待遇。請到戶籍所在街道辦事處進行申請。
天津市民政局
201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