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07年6月將戶口落到開發區(集體戶口)。以下為我最近兩次申請限價房購房證的經歷:
1.2010年3月份開始向開發區建設發展局提出限價房購房申請,得到工作人員口頭回復:『必須在天津落戶三年以上』並以此為由不予受理。但當時政策上並無此條規定,且我的一些戶口在市內(落戶不足三年)的同學已經早就申請到到購房證...
2.2010年下半年,從公司申請濱海欣家園的購房證,到2011年初時,同時申請的同事(非天津戶口)有很多都已拿到購房證。而住保說天津戶口的正在市裡進行收入審核,需要等,一直等到現在都沒有消息。
以上的經歷讓人感覺很失望,希望有關部門能給個說法。
王健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2月17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