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管局的領導:新年好!
春節過後我收到一封《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未處理信息通知單》,裡面涉及了此車違法的時間、地點及違法行為(縮略語)等信息。此車的違法行為是『交通擁堵處不按規定停車等候』地點在『西康路與大理道交口』,我想了好長時間都沒有琢磨出此次『違法停車等候』的實際的情景。我想是監控錄像拍攝的當時情景。一般人沒有時間去交管局調看監控錄像的。建議交管部門:在給郵寄《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未處理信息通知單》裡,將攝錄的畫面一同制作成照片模式,寄到此車的持證人的住處或單位裡,一目了然。也讓當事人重新學習一回交通法規。何樂而不為呢!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2月17日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交管部門十分重視,將積極對您所提建議進行深入研究。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