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管理中心的有關同志:
您好!
我的家庭現在河東區有一處房產(為商品房,產權完整),河東區另一處房產為公產房。另有東麗區房產3套(其中2套我和我愛人分別貸款,另一套產權完整)。
我想諮詢的是:
1、東麗區房產中有一套是完整產權,但原先購買時使用的是公積金組合貸款,已經還清。如果我將東麗區3套房產賣掉,在還清全部貸款的前提下,再在市區購房。以現在的政策能否購買?能否使用公積金貸款?
2、如果將現有所有房產全部賣掉,在還清全部貸款的前提下,再在市區購房。以現在的政策能否購買?能否使用公積金貸款?
懇請答復為盼!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個人住房貸款筆數以《個人信用報告》和《住房公積金還款情況查詢單》上的記載進行認定。您需要在貸款時攜相關資料到貸款銀行查詢。職工家庭(包括職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購買商品住房、該商品住房是職工家庭貸款購買的首套住房且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應支付不低於所購住房價款20%的首付款(即貸款額度不高於購房價款的80%);建築面積超過90平方米,應支付不低於所購住房價款30%的首付款即貸款額度不高於購房價款的70%。該商品住房是職工家庭貸款購買的第二套住房的,應支付不低於所購住房價款50%的首付款即貸款額度不高於購房價款的50%。更多問題請您詳詢96266,歡迎您瀏覽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 。
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11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