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和孩子的戶口在唐口派出所,戶主是孩子父親、住在實驗小學旁長征樓,孩子母親戶口不在房本上,母親的戶口因特出原因無法遷入,產權證是孩子母親的,這樣就不符(其戶籍的戶主必須是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提供的房本產權人和戶籍戶主需一致。)的規定,這樣孩子明年怎樣纔能上學呢?
尊敬的楊桂良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區領導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區教育局調查處理。經區教育局調查,根據市教委《2010年天津市小學招生工作指導意見》,凡年滿六周歲,在所屬轄區學區片內,隨父母、『四老』(祖父母、外祖父母),有本市常住戶口的適齡兒童按有關政策均可報名入學。報名應持戶口本(含藍印戶口)、房本(或房屋居住的有效證件、證明)、兒童預防接種證,在所屬學區片小學報名入學。其戶籍的戶主必須是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提供的房本產權人和戶籍戶主需一致。
河東區政府辦公室
2011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