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樓共3戶,其中一獨單最近出租給了快遞公司,和我單元一牆之隔,每天來回搬運快遞物品,嚴重影響了我們的正常生活!而且對小區安全帶來隱患。去委員會通知房主後,房主並不配合。
1:這事應由誰來管?2:這是沒人管!3:小區房屋可以出租給快遞公司?4:我應怎麼辦?特此投訴!
老小孩網民: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1月31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1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