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河東太陽城銀蕊園的居民,我的房子已經買了4年了,入住快兩年了,現在房產證還遲遲下不來,上次諮詢了一次,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回復是該項目土地出讓合同約定2007年竣工,需辦理土地證延期及土地分割手續,並需到土地交易中心簽訂土地出讓補充合同。據我們所知,該合同應該是一個大合同,其中包括我們居住的小區銀蕊園還有太陽城內未蓋的其他土地。既然我們的房款各種稅費完全都交了,土地局可以考慮限制開發商的其他土地開發或者銷售,先把我們的小區產權證給我們。為什麼要因為開發商和土地局或者其他部門的問題,而不給我們住戶產權證呢?盼回復!
小優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1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