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海洋石油總醫院海上醫療隊的外聘員工,上班4年多,醫院工資按出海的日工資進行發放,一直未繳納養老保險,並讓我們簽協議,主動放棄繳納各項險種。如果在天津繳納也可以,但是完全從工資扣除,醫院完全不負擔,外聘員工現在有100餘人,大部分是外地人,主要從事出海的海上醫療工作,醫院也曾經簽訂過勞動合同,但是兩份合同全部由醫院保管,不讓自己留存。現在我們的工資在扣去個人收入調節稅後,還要回家繳納養老保險
尊敬的網友:
您好!用人單位應當為職工繳納各項社會保險,應當由單位繳納的部分不能由職工繳納。如果單位出現侵害勞動者權益的行為,職工可以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進行投訴舉報。勞動保障監察受理專線12333.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1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