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您好:
我今年37歲,天津市人,一年前和妻子離異,有一11歲的女兒隨我生活,因為一直沒有買房的經濟實力。與前妻結婚到離婚一直租住住房生活。現在離婚了,我因為一直沒有住房,和女兒還有父母居住在一間50平米的住房內。我初中畢業後一直沒有工作,靠做小生意和父母貼補生活。現在女兒大了,感覺居住條件很不方便,我的經濟情況根本不可能再去負擔租房的費用,懇請政府能批復一間公租房。謝謝!
劉培同志:
您好,您的留言收悉,現將有關情況答復如下:
我市公共租賃住房相關政策已經上報待批,預計今年4月份左右出臺並實施,屆時新聞媒體將對相關申請、受理程序進行宣傳,請您關注。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1月26日
【熱點關注】公共租賃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