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995年藥學專業畢業分到一部隊院校任教,2001年評上講師。2003年上藥學專業研究生,2006年畢業,單位裁軍已撤編。2008年分到藥檢所工作。單位說必須通過執業藥師纔能由講師轉為藥師。但我是碩士研究生,而且同單位剛畢業的碩士研究生兩年後沒任何限制已評為中級藥師。那我這種情況職稱如何轉,轉完之後何時評副高?
尊敬的網友: 您好! 政策規定,您必須通過執業藥師考核纔能由講師轉為藥師 (中級),5年後可以評副高。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1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