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
我的孩子在南開社保中心繳納最低養老保險已經12年了,按照規定必須交夠15年,纔能享受退休後(50歲)的社會最低養老待遇。有一事我不明白:如果15年期間存了5萬元,那麼國家給予相應的百分比補貼嗎?如果沒有任何補貼,到了50歲退休只享受自己所繳納的5萬元,遠遠不夠享受到身故。這個問題應該怎樣理解?希望有關部門給予相應的解釋。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養老待遇由個人賬戶、基礎養老金等組成。此待遇一部分是個人繳費部分,一部分是統籌基金部分。參保人員達到領取養老待遇的條件,可以按照規定享受待遇至退休人員死亡。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