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好:
現在嬰兒出生,醫院開出生證時都要求填寫落戶地址,但是孩子落戶地點還不能確定:一是我們是集體戶口,怕戶籍所在地不接收;二是落在父母那方還沒確定。請問出生證的落戶地址欄能不能空著?如果寫上落戶地址,到那時對方派出所不接受怎麼辦?是否可以更改?
覃志科網友:
您好,我局相關工作人員已就您諮詢的問題進行了電話溝通。
祝生活愉快!
天津市衛生局
2011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