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承租一套中山門和睦西裡的公房,該房系上世紀九十年代危改建設的還遷房。
請問現在能否購買該房屋的產權,使其成為普通商品房?
該房的甲方:天津市河東區城市建設委員會房屋管理站
房本(公有住房租賃合同)上的日期是2001年4月1日。
若能購買,程序是什麼?該房計租面積27.28平米,大約多少錢?
若不能購買,依據是什麼?可否轉讓?轉讓的程序如何?
郭岩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所留電子郵箱發送電子郵件,請查收。
此復
201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