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09年9月30日辦了限價房證當時想買百合陽光的房可是沒排到號,售樓處說讓我等第三期。可是在2011年元旦當天三期開盤賣房。這時我的證已過期,現在我實在活不下去了。買不了我帶著女兒兩人租房住,在失去這次機會生活就無望裡求助您能否幫助我母女倆。我感謝政府,求你們了。
李女士: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1月13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答復如下:
申請限價商品住房購房證滿一年後,未購買限價商品住房的,不可延期也不可重新申請限價商品住房購房證。
此復
201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