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已經搬進去將近2年了,房產證一直沒有落實,請各位領導上上心,關心下老百姓!
司剛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1月14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答復如下:
經與開發單位聯系得知,該項目建築面積超出土地出讓合同約定的建築規模,須補交土地出讓金。目前,不具備辦理房地產初始登記條件。
此復
201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