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馬女士:
您好,來信已收悉。區委區政府十分重視你反映的情況,立即責成有關部門調查了解情況,現網上答復如下:
北辰區綠島家園小區業主大會與天津市源恆隆物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於2010年8月1日簽訂了《天津市住宅物業服務合同》,由於該項目經營嚴重虧損,收費率僅為10%,2010年12月20日在雙方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解除服務合同。目前因本小區業主繳費率不能滿足物業公司經營費用,選聘不到物業公司,業主委員會提出實行業主自治管理。
關於機動車場地佔用費的收取,根據《天津市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停放機動車輛的車位,應當交納場地佔用費。場地佔用費主要用於養護維修小區道路和停車設施、改善共用設施設備等。場地佔用費的收取標准和使用辦法,由業主大會或者開發建設單位與物業服務企業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場地佔用費收取和使用情況應當向業主公示』。
關於物業管理小區業主自治,建議您可與業主委員會溝通,呼吁組織召開業主大會,研究解決業主自治有關事宜。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北辰區政府辦公室 北辰區房管局
2011年1月19日
尊敬的馬女士: 您好,來信已收悉。我室已根據相關規定,給予您明確答復,如有進一步諮詢,與區物業辦進行溝通(26817784),工作人員將根據實際情況,給予妥善答復。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北辰區政府辦公室
2011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