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北辰區仁傑房屋中介簽訂協議購買一套住房。由於某些原因雙方不想在仁傑房屋中介履行手續。產生的中介費我們不追究了。可是沒有產生的評估費和貸款手續費他們不想退還。我是否能夠追回我應得的呢?怎樣追回呢?哪個部門負責管理中介呢?
霍俊靜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1月14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1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