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開區咸陽路嘉陵北裡9號樓屬於企業產,2010年將其轉交給房管站,此後房本被房管站收回,並說重新丈量,核定房租。但是半年過去了,還沒有消息。我們想出售房屋,需要房本,請問何時能夠發還?
黃女士: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1月14日
黃女士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所留電子郵箱發送電子郵件,請查收。
此復
2011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