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各位領導:
你們好!
本人於河東區購置一處商品房,2010年9月30日,與我市今朝裝飾公司簽訂裝修合同,同時大部分的裝修主材,都是在該公司主材代購部門購買。
其中購買了安華衛浴品牌的淋浴屏風一個,屬於定制產品,需要測量尺寸之後下訂單再由工廠制作。按照程序,測量尺寸後,應該由客戶對浴房高度寬度進行確認並且在單據上簽字纔能下單,安裝方並未履行此程序,也未告知我浴房的高度是一米八五就直接下了訂單。
浴房送來安裝時,發現浴房很矮,只有一米八五。
與安華衛浴和今朝裝飾交涉,他們拒絕承擔相應責任,並且態度惡劣。我認為安華衛浴和今朝裝飾在此事上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原因是:一,作為賣方,他們並未對購買產品的客戶進行告知義務;二,沒有履行正常手續,客戶沒有在確認單據上簽字就私自下訂單。
交涉過程中,我為了節約時間,作出了讓步,寧願承受一定的經濟損失,於是與安華衛浴和今朝裝飾達成協議,他們賠償我500元(浴房總價1965元,我個人承擔經濟損失1465元)。結果在今朝裝飾領賠償款的時候,今朝一方擅自反悔,聲稱只賠償300元,並且要求將淋浴房拆卸走,還在退款單上注明條款要求我領過錢將不再追究安華和今朝的一切責任,我認為此條款屬於極度不平等並且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所以沒有接受那300元的退款。我堅持要求按照原先約定的500元進行賠償,而今朝方說『如果賠償500元,也不能給我現金,要求我必須繼續定制安華的淋浴房,並將這500充入商品款當中』此行為,將賠償款變為衝抵商品價格的費用,損害客戶利益,綁架客戶逼迫客戶必須購買他們的產品,將消費者權益置之不顧。
協商未果,今朝方面態度惡劣,不僅造成我經濟損失,也讓我精神受到傷害。遂向我市工商部門投訴,要求今朝裝飾盒安華衛浴賠償我的全部經濟損失1965元,希望妥善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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