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市領導,我是高村鄉的村民,自從聽到政府要對我們的家鄉進行新的規劃以後我們的鄉親們都特期望自己的家鄉建設比以前更美好,也感謝政府對我們老百姓的關心。但是自從第一批拆遷開始就有好多鄉親們反應相應的補償與實際不符,土地就是農民的生命,農民沒了土地還沒有得到相應的補償,我的意思不是說沒有給而是給的實在是有點少,大家都很不滿,而且每個村的補償還不一樣,佔用耕地也沒有相關的證明,至少沒有給老百姓們出示過,我想問一下關於這個問題國家有沒有同一段規定和相應的條文,要是有的話能否給老百姓看一下,他們不是傻子,只是他們都信任咱們的政府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反映的問題有關部門正在認真研究和辦理中。請繼續關注二次答復。
武清區政府督查室
2011年1月17日
您好,收到您在天津政務網《政民零距離》欄目上的留言後,我單位領導十分重視,立即責成相關部門,給予調查。答復如下:
高村鄉牛鎮四村土地征用是嚴格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的,四個村是同樣的標准,即依據天津市片區價格標准每畝地2萬元,土地征用也是經由村兩委、村民代表會進行討論形成決議,由戶代表進行表決後進行的。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系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武清區高村鄉人民政府
2011年0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