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領導,我在北辰區瑞寧嘉園小區居住,現已居住三年。我住的是高層,一梯八戶,兩部電梯,當居住半年以後,兩部電梯只開一部,另一部已停用。前物業因經營不善退出,後因沒有物業公司接管,一寶潔公司接管,管理小區日常樓道衛生和電梯維護。衛生搞得還可以,現只用一部電梯運行,起降四處晃動,存在嚴重安全隱患,(三年未見年檢標識)最近准備修復另一部電梯,貼布告稱每一戶收取50元,我不理解,聽現物業說,另一部電梯停運,是因為當初開發商欠電梯廠錢,把我們一部電梯主板卸走了,以抵欠款,我很不理解,為什麼開發商欠錢,我們業主買單,請區主管部門領導管一管,快春節了,一部電梯我們很難,我們希望過一個平平安安的春節,瑞寧嘉園八號樓業主懇求。
尊敬的張榮華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局立即責成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處和北辰區質監局對您的問題予以解決,現將核實情況回復如下:
您所反映的北辰區瑞寧嘉園小區電梯於2010年12月1日到期,北辰局監察人員已於2010年12月15日檢查並下達監察指令書,限期整改,現該小區電梯管理單位已將損壞電梯修好,並於近日報檢,檢驗合格後可換發安全合格標志。
您所反映的其他問題涉及開發商、物業、業主電梯費用等不屬於我局職能范疇,建議您聯系其他部門解決。
感謝您對此事的關心,希望您一如既往地關心支持這一方面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質監局
2011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