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09年02月申請了限價房,已經提交了相關的資料,但在提供收入證明的時候,由於個人原因未能在房管局要求的2周內完成,想問這種情況還能否再繼續申請?
frank網民: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所留電子郵箱發送電子郵件,請查收。
此復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