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領導您好:
2010年12月我們打電話給居委會詢問辦理2011年醫療保險,養老保險繳費時間時,居委會的工作人員誤以為我們是辦理靈活就業人員的保險,就告訴我們辦理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的時間為2011年1月6日,(居委會工作人員管理繳納保險的工作范圍太多造成誤會)在2011年1月6日我們只能繳納養老保險,卻不能繳納城鄉居民醫療保險,造成我們不能參加城鄉居民醫療保險了,其實我們應該在2010年12月31前繳納保險費,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領導向我們這種情況有什麼辦法可以解決繳納2011年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謝謝
呂建國
2011年1月8日
尊敬的網友:
您好!城鄉醫療保險的申報繳費期截止12月31日,過期不能再申報。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