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領導:
您好,我是雙橋河鎮東嘴村的一戶居民,我家於1992-93年左右建房,都有合法手續,一開始也有地契,可是不慎丟失,請問您這種情況下去哪個部門補辦,該准備什麼資料。還有,2008年正常手續建的房屋是否能給辦理地契?
感謝您在百忙中回答我的問題,萬分感謝。
您好,來信收到。您所提出的問題我們已及時反饋相關單位,待有回復第一時間答復您。
希望您一如繼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各項工作,為我們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
祝您身體健康、生活愉快!
津南區政府辦公室
2011.1.13
您好,來信收到。您諮詢建房手續問題請到雙橋河鎮土地管理站諮詢,工作人員會接待解答。
2011.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