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張志偉網友:
您好,來信已收悉。區委區政府十分重視你反映的情況,立即責成相關部門調查了解情況,現網上答復如下:
經查,在2006年5月25日由該項目開發商天津市金潤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和萬嘉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簽訂了陽光卡蒂爾(紫羅園)項目一期的《天津市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經與項目經理了解:一期業主380戶,僅21戶繳納物業服務費,收費率為6%。在公司經營狀況虧損的情況下,物業公司於2010年12月16日在小區各樓門公示了緊急公告,告知在2010年底未交物業費的樓門將會暫停物業服務。在2011年1月1日便對仍不交物業費的樓門停止了物業服務。涉及到停止物業服務的有2號樓,3號樓,21至29號樓共35個樓門,380戶。停止服務的內容包括樓道衛生的清掃、生活垃圾的清運和排污管道的疏通。同時,繼續入戶收取物業費,若居民能盡快交物業費會立即恢復服務。對此,區物業辦、北倉鎮積極與居委會、物業公司等部門加緊協商解決,截止目前,部分樓門交了物業費,也已經恢復了5個樓門(21號樓1門、2號樓3個樓門、25號樓1門)的物業服務。居委會正在做餘下居民的思想工作,希望居民盡快交物業費,以使小區物業得到正常運轉。同時,通過鎮、村主要領導與物業公司的協商,物業公司也同意近兩天將垃圾清理乾淨。我室將繼續關注此事,敦促有關單位進一步加緊協調,爭取妥善解決目前存在的問題。同時,依據《天津市物業管理條例》第十四條『 符合成立業主大會條件的,業主、開發建設單位或者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書面告知物業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在收到書面告知後一個月內,在物業所在地的區、縣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的指導下,負責核實並組織、協調成立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籌備組。』也建議業主根據《天津市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業主到北倉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成立業主大會,業主大會成立後選聘物業公司。從而解決社區物業管理存在的問題。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北辰區政府辦公室
北辰區房管局
北倉鎮人民政府
2011年1月18日
尊敬的張志偉網友: 您好,來信已收悉。針對您反映的問題,我們已及時責成北倉鎮、區房管局物業辦公室進一步加大力度,解決小區物業繳費率低導致的部分樓門電梯停運問題,居委會也及時開展了針對個別戶的入戶宣傳工作,盡最大努力妥善解決此事。如有進一步訴求,建議與北倉鎮進行反映(26390250),工作人員將根據實際情況,及時給予妥善處理。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北辰區政府辦公室
2011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