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想諮詢一個問題,我是天津寧河縣表口鄉的村民,我妹妹三年前離婚後想把戶口遷回家裡,當時派出所說要三年後纔能遷回,要不就是和當地人結婚纔能遷,三年過去了,當我們去遷戶口的時候,表口派出所告訴我們說政策變了,說多少年也不能遷了,就是和當地人結婚也要三年纔能遷過來,妹妹離婚了 可戶口還在前夫家,有點事實在不方便,我實在不知道具體政策怎麼說的,請問表口鄉政策是什麼?我妹妹這種情況可以遷回娘家嗎?希望有關部門給予幫助!我將十分感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1月10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按照戶口管理規定,如您年齡在35周歲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學歷並與我市注冊企業簽訂了正式勞動合同,在津有落戶條件,可到公安機關按人纔引進政策申報落戶。如您還有其他疑問,可撥打免費戶政語音服務熱線:4006-110-698進行諮詢。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