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卡蒂爾一期的業主,被停清潔服務了,垃圾無人清理了。由於物業公司不履行義務,造成管理混亂,小區無安全保障。為了維護自身權益,業主拒交物業費,要求改善服務質量,解決各種物業服務問題,業主只承認垃圾清理可以交費,但物業拒收。但是,物業在沒有改善服務的情況下,又停止了垃圾清理,逼迫業主就范,現在小區垃圾成堆,致使矛盾昇級。希望人民的政府能夠關注,並督促成立業主委員會,聘用能夠拿著業主給的工資,真正乾活的物業公司。
備注:沒有電子郵箱。我是在為全體業主呼吁。同時,矛盾只是初期,一旦其他業主在強迫繳納的物業費到期後(買房捆綁交費),都被激化,那麼矛盾帶來的是社會的不和諧。
尊敬的陽光卡蒂爾居民:
您好,來信已收悉。區委區政府十分重視你反映的情況,現正責成房管局物業辦、北倉鎮等單位調查處理此事,爭取盡快妥善解決該小區物業管理等問題,請您耐心等待。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北辰區政府辦公室
2011年1月13日
尊敬的陽光卡蒂爾居民: 您好,來信已收悉。針對您反映的問題,我們已及時責成北倉鎮、區房管局物業辦公室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解決該小區物業繳費不足樓門停止垃圾清運的問題,居委會也及時開展了針對個別戶的入戶宣傳工作,盡最大努力妥善解決此事。如有進一步訴求,建議與北倉鎮進行反映(26390250),工作人員將根據實際情況,及時給予妥善處理。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2011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