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太太2005年10月落戶天津,我自2003年一直在天津上班,現戶口在原籍,請問我什麼時候可以將戶口落戶天津?我現在已經將近40周歲了。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1月5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根據您的情況,按照戶口管理規定,如您已年滿35周歲,結婚並在津居住生活十年,可到您愛人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申報在津落戶。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