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2007年在21中學退休的工人,退休前我已經具有『機關事業崗位工人高級技術等級崗位證書』,級別是高級工,近見政府發布了一項『關於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的新規。想問一下,我這種情況下一步應怎樣辦理有關的事情?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問題比較籠統,不知您提到的『下一步應怎樣辦理有關的事情』是何意,無法進一步解答。感謝您對人力社保工作的關注。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