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尊敬的領導:
我是第一批公益崗大學生,09年7月通過筆試,面試,體檢一系列和公務員,事業編招聘程序一樣的步驟考取的。當時,對於這份來之不易的工作我和我的全家都很高興。等工作之後,每月只拿社會最低工資更是沒有任何補助和福利,我仍堅持著。因為我和我的家人都堅信,我們這些公益崗大學生也是經過層層篩選,擇優錄取的,政府不會在兩年之後辭退的。就在看到村官在兩年期滿後可以續簽也可以考取事業編,我們更是堅定了留下來的信念。可是,萬萬沒想到的是,我們竟被判了『死刑』,2011年9月30日以前全部解聘。這對於我們公益崗大學生及我們的家庭都是一個不小的打擊。家長含辛茹苦供我們上大學,好不容易畢業了,有了份工作,雖然這工作工資低,但大家報的希望是很大的。我有同學是放棄了原本收入還可以的工作來考這個崗位。現在也面臨失業了。
在這一年半的工作中,我們沒有功勞也有苦勞啊!街裡開招聘會需要加班,我們一些大學生家離得遠沒有趕上最後回家的公交車,我們就在下班後湊錢在KTV裡湊合了一夜,轉天又堅持到招聘會結束,髒活累活我們搶著乾,覺得我們年輕多乾點是好事。區裡研發了一個人力資源管理數據庫,為了盡快完成任務,我們把工作帶回家,沒有休息日,加班加點把自己的工作完成後又幫著沒有大學生的社區進行數據錄入。我們這樣的盡心盡力是因為我們珍惜這份工作,熱愛這份工作!如果全市的公益崗大學生都重新回到社會,必將造成社會就業壓力!請領導能夠站在我們公益崗大學生還有我們大學生的家長的角度認真想想,因為我們失去的不僅僅是一份工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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