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諮詢一下戶口問題。
我2002年大學畢業,同年來到大港工作,戶口遷移到大港。2007年結婚,愛人是石家莊戶口,和我在同一個公司(海油工程)上班。2007年,我和愛人一塊公積金貸款買了塘沽的商品房,房屋產權人是我愛人的名字。我想諮詢一下,我這樣的情況,能不能把我愛人的戶口遷移到塘沽來?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0年12月31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局戶政部門十分重視,按照戶口管理規定,如您愛人年齡在35周歲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學歷並與我市注冊企業簽訂了正式勞動合同,在津有落戶條件,可到公安機關按人纔引進政策申報落戶。如您還有其他疑問,可撥打免費戶政語音服務熱線:4006-110-698進行諮詢。
感謝您對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