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領導:您們好!
我的戶口在建物大街279號,我和我愛人(南開區戶口)於2009年12月21日結婚,現准備要小孩,我想諮詢一下,為了得到更好的教育環境,今後我小孩的戶口可不可以調入建物大街279號?我愛人和小孩的戶口可不可以一起調入建物大街279號?
多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0年12月31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201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