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我是2000年8月份畢業後在天津一家中央住津企業工作,戶口落在津南區雙港鎮,單位給交納』五險一金』,其中醫療保險和住房公積金是企業自酬方式,沒有交到天津地方,2006年9月份我去了深圳一家公司,在深圳辦理了養老保險卡,工作到2007年底後回到天津的單位,因為當時社保還沒有改革,就通過天津的單位補交了以前的保險,(同時深圳的社保也沒有退),在天津工作到2008年10月份後又去了深圳找了一家公司並繼續在深圳交納養老保險,在天津的單位給交到2009年1月份後中止,直到2010年3月份我從深圳辭職,到現在都沒有在任何地方交納,因我戶口在天津,我就想在天津辦理個社保卡以後就一直交下去(在天津已經交了9年),之前我問過原來天津的單位是不是有社保卡,單位相關部門回復說是集體一起交納的,沒有個人辦理社保卡,所以就想詢問以下:
1、象我這種情況在天津個人如何辦理社保卡?2、以前的保險怎麼續接?3、重復交納的部分怎麼處理?是在4、如何補交最近幾個月的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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