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五條建設項目征用集體所有土地的,由用地單位按照下列規定向被征地單位支付補償費用:
(一)土地補償費按照該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倍計算,但城市公益事業建設用地的土地補償費,按照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倍計算;
(二)青苗補償費按照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計算;
(三)地上附著物補償費按照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規定的標准計算;
請問 高村鄉的補償款為什麼人均每畝地只有12000,難道土地沒征用前年產值只有1200元??
希望給出明確答復跟合理的拆遷補償
張勝傑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0年12月30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