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鄭先生』網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關於『施工擾民』的問題,區領導十分重視,已責成區相關部門進行辦理,待有確切結果後我們將再次向您反饋。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寶坻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尊敬的"鄭先生"網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關於"春天花園小區西側酒廠地塊晝夜施工噪聲擾民"的問題,區領導十分重視,並責成相關部門進行辦理,現將辦理結果答復如下:
經查,該工地於2010年12月19日開始打樁作業,區環保局組織人員對該工地進行檢查,現場檢查時,施工現場有打樁機兩臺,施工過程中確有噪聲產生,未建污染防治設施。
鑒於施工單位擅自在噪聲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夜間進行產生噪聲污染施工作業。目前,區環保局依據《天津市環境污染防治管理辦法》下達立即改正通知書並立案查處。同時,做出相應處罰。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寶坻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一一年一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