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河東區東屏園居住,我愛人和小孩的戶口在河北省,今年9月份按照夫妻投靠政策向河東區春華派出所遞交了全部的戶口進津材料。實際從7月份就開始遞交材料,陸陸續續到9月份纔算完全符合要求。9月份到現在也3個多月了,這事也快折騰半年了,怎麼還批不下來?屢次打電話,經辦民警都說是等市裡審批結果,怎麼公安部門的效率就這麼低?政府辦事也該有個時間觀念吧?希望有關部門能給個說法,盡快解決。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0年12月31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201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