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孩子是湖北戶口,我們一家在天津打工10多年了。孩子從幼兒園到現在九年級一直在武清區陳咀鄉上學成績優秀。本來計劃明年中考後回湖北上學,可學校說我家孩子不能參加中考。沒有學籍,沒有准考證。如果要在天津考試只能簽協議上職高。孩子成績優秀他的理想是上大學做工程師。而湖北好的學校卻要中考成績為依據是否招收。我們也想現在把孩子送到湖北,可學校不收九年級的。回去只能念八年級,孩子也不願留級。求助教委、不是九年義務教育嗎?孩子念完九年為什麼不讓考試?為什麼沒有學籍?我們沒有想佔用天津資源。也可以寫保證不在天津上高中。懇請給孩子一個中考的權利。孩子不填自願、只求能中考、需要一個成績單。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武清區教育局十分重視,立即責成相關人員了解情況。現回復如下:
根據市教委《天津市初中學生學籍管理規定(試行)》,非本市戶口,在本市有居住條件的外省市戶口的初中學生,符合相應條件的,可以申請在本市借讀,建立在津借讀學籍,允許參加本市初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和學業水平考查。需要在本市繼續昇學的學生,只能報考招收外省市學生的中職類學校,不能參加天津市普通高中的錄取。在津借讀學生參加天津市初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後,若回戶籍地昇學,可持本人學業考試成績單到武清區招辦開具成績證明,有關戶籍地昇學相關問題諮詢當地教育部門。
我們將進一步做好轄區內學校關於市教委文件的傳達和解讀工作。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武清區教育局
2010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