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
我去年五月份購買了唐山裡9-1-502二手房,辦理過戶時到塘沽房產供熱公司查詢得知,老房東無任何欠款,該房采暖面積70.6平米。六月公司對舊小區管道進行改造後,十月送達我家的繳費通知單上面積變為76.8平米、舊欠款580多元。我們帶著滿腹疑問對房屋現狀進行了實測,並按照物價局有關文件計算得出實際采暖面積不足68平米。在與公司多次交涉後派人進行了實測,結果與我基本一致,但公司卻拒不認可,我們希望公司提供有效的計算書也遭到拒絕。迄今我們前後六次到公司有關部門協商,希望在盡快解決問題後馬上繳費,但得到的是相互推諉。
希望領導責成有關人員給我們解決面積差異的問題,或者提供真實有效的采暖面積計算書,讓我們繳費繳得明明白白,同時避免因為未繳納采暖費而被強制停止供熱。
謝謝領導百忙之中關注我們的生活!
您好,供熱問題您可直接電話諮詢市供熱辦:23284009。
天津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
201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