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單位倉庫在外環線12號外邊,現在12號外環線新修了立交橋, 我單位倉庫正好在12號橋外側, 以前沒修的時候, 我們進出倉庫很方便, 可現在橋修了以後, 我們在上外環線, 往左去也不通, 往右拐也不通,要上外環線,要從倉庫過小橋左拐走50米搶道,今天下午3點左右, 就這樣走的, 剛出去就被交警攔下, 說走搶道, 罰款200元, 被交警告知轉津來公路、大學城,在轉到外環,估計裡程有20裡地,我們如果每天都這樣走的話, 汽油費就大發了, 而且耽誤很多時間, 那邊總堵車,本來修橋是給大家提供方便的, 就我們橋附近的這些單位, 是不是同樣應給我們方便啊, 為什麼修橋時不考慮我們的利益呢,在橋底下修個能掉頭的涵洞就可以解決這個問題, 修橋時相關部門為什麼沒考慮這個問題呢, 能我們留條路嗎, 這罰款交的真有點冤啊, 請相關部門實地勘察一下, 若能解決這個問題, 代表附近商戶表示感謝。
劉清華市民:
您好。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們已及時反饋給有關單位,作為下一步工作參考,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關心與支持。
天津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
2010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