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們是原居住在河北區小王莊片的居民,去年六月拆遷,協議還給的河北區曙光路貴賢裡的經濟適用房,現在正在辦理還遷入住,約定的房屋是72平米,經專業人員丈量室內面積是44平米,這樣的話約等於是40%的公攤.不知道這樣合適否.本人還有其他的鄰居曾反應過這事到貴網站,然而沒有得到重視.現在拆遷辦的人讓我們補差價的款以72平米算的. 我們不理解如此之公攤是不是合適.請你們有個明確的回復.否則這新的小區內有500多戶人家且退休人員較多,說不定什麼時候會有人上訪到中央部門的.求你們別在調查研究了,這事半年前就已經在這裡向你們反應過了.謝謝!
河北區還遷戶: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0年12月14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1年1月31日